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粤府〔2013〕115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在加快发展中转变方式,实现幸福追赶”的核心任务,进一步加大对我市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推动民营企业壮大规模提…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务院批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予印发。一、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建立公平开…
阳江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市区(含海陵试验区、阳江高新区)范围内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
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化招标投标交易规则(试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化招标投标交易规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六届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网上交易行为,保证招标投标活动更加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降低招标投标社会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在用汽车环保标志限制通行管理的公告为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从2013年5月1日起,在市区实施在用汽车环保标志分类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从2013年5月1日起分两个阶段实施在用汽车环保标志分类限行。第一阶段从2013年5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发展绿色建筑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我市城市化发展水平,实现低碳阳江建设目标,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建〔2012〕167号)、《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省…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
阳江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超容积率补交土地差价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关于出让土地改变容积率应补交土地差价的有关规定,维护我市经营性土地开发的公平竞争环境,规范规划管理程序,保障国有土地出让收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阳江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含海陵岛、高新…
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努力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决定》(粤发〔2012〕13号)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我市海洋资源优势,促进海洋经济科学发展,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市,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明确发展方向(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关于加强和规范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代办服务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政务大厅代办服务是委托代办(理)政务大厅各类业务的简称,它有两个方面的涵义:一是行政审批人依法委托有资格的单位代理审批行为,要求受托单位审批人同时须具有审批资格;二是行政相对人委托有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代办申请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政务大厅“一站式”代办服务是近年来…
阳江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阳江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反映。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阳江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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