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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章发布日期:2012-11-22 22:08:02     作者:商会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努力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决定》(粤发〔2012〕13号)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我市海洋资源优势,促进海洋经济科学发展,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发展方向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在加快发展中转变方式、实现幸福追赶”的核心任务,树立“人海和谐、海陆统筹”的发展理念,以蓝色经济为引领,以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海洋综合开发水平为主攻方向,努力打造临港工业基地、滨海休闲旅游度假胜地、现代渔业基地、滨海清洁能源基地、海洋文化产业基地、海洋科技产业聚集区、海洋生态示范区,全面建设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的先行区,推动阳江进入新一轮发展快车道。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初步建成海洋经济强市。全市海洋经济生产总值超5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40%左右,海洋经济成为我市经济重要增长极。临海工业、滨海旅游业、现代海洋渔业、滨海清洁能源产业、海洋交通服务业和海洋文化产业等现代海洋产业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各类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

  到2020年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市。全市海洋经济生产总值力争比2015年翻一番,达到1000亿元,主要海洋产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各类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水平,现代化海洋综合管理体系基本形成,成为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的重点市。

  (三)规划布局。认真编制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推动金朗岛的规划建设,构建以阳江市区为中心,以沿海拓展轴为主骨架,以阳东片区、阳西片区、高新片区等点状片区为支点的海洋重点发展区以及以海陵岛和蓝色海岸带为龙头的海洋综合发展区。坚持以陆域经济支撑带动海洋经济发展,以海洋经济拓展提升陆域经济,将产业发展导向与空间布局有机结合起来,统筹三次产业关系,加快发展二、三产业。海洋重点发展区主要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船舶制造、新材料、海洋生物医药等临海工业和航运物流、产品研发、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海洋综合发展区主要发展现代海洋渔业、滨海旅游、滨海清洁能源和海洋文化产业。

  二、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四)集约发展临海工业。积极参加“湛茂阳”临港经济圈和粤桂琼海洋经济合作圈交流合作,特别是深化与共建市的合作,进一步探索完善共建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采取更多的措施推进产业转移园的建设,实现产业转移园向经济合作区转变。以高新区、阳东和阳西三大临港工业基地为重点,以集群化、集约化和高端化为导向,引导发展技术密集、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以临港工业为核心的临海工业集聚区。高新区重点发展集装箱制造、海洋精细化工、海洋生物医药、食品(海产品)深加工、港口仓储物流等现代产业;阳东重点发展核电装备制造产业,建设广东核电产业基地;阳西重点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上风电设备、船舶制造等产业,加快建设具有鲜明产业特色的临海经济带,力争成为全省临海工业发展的重点区域。

  (五)致力做大滨海旅游业。组织修编阳江市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引领滨海旅游科学发展。高起点修编海陵岛总体规划,加快保利海陵岛银滩、敏捷旅游综合项目开发。推动国家级海洋公园、滨海旅游产业园、恒大文化旅游城、马尾岛旅游综合开发及帆船竞赛基地等旅游项目建设,抓好“南海I号大道”的改造提升。以建设游艇俱乐部为抓手,发展游艇经济和国际邮轮旅游,推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力争把海陵岛打造为国际旅游休闲岛。加强阳西月亮湾、阳东珍珠湾等滨海旅游资源整合,支持沙扒、东平等镇建设成为具有独特渔家风情的旅游美镇。加快海上绿道与城市绿道建设,通过绿道串联沿海城镇景点,构筑滨海观景长廊,形成滨海蓝色景观旅游带。坚持滨海旅游及海洋文化形象宣传、旅游功能定位策划、旅游线路推广及旅游捆绑营销相结合,做强“浪漫银滩、宋船古韵”旅游品牌。对接珠三角、北部湾和海南国际旅游岛,积极参与“两广十市”区域旅游合作,融入粤桂琼“金三角”旅游线路,打造粤西著名滨海旅游黄金海岸。

  (六)大力发展现代海洋渔业。以现有七大渔港的改造、扩容、升级为重点,推进国家级中心渔港和国家一级渔港建设,加快对岸渔港申报国家一级渔港,打造重要的南海渔业补给基地,建设现代渔港经济区。积极发展“深蓝渔业”,推动深水网箱养殖产业化、集群化,扶持建设南鹏列岛深水网箱养殖产业园。积极推进渔业良种体系建设、标准鱼塘改造,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大力发展设施渔业,推广科技型、生态型养殖方式,创建一批健康养殖示范基地、省级以上现代渔业标准化示范区、节地节水高效高质现代化渔业示范基地。制订扶持外海远洋渔业发展优惠政策,引导各类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木质渔船改钢质试点,支持具有开发深海渔业资源能力的龙头企业组建一批装备先进、适应深海作业的现代化捕捞船队,建设外海远洋渔业生产基地。规划建设“渔人码头”和观赏渔业园,大力发展海上垂钓、餐饮娱乐、热带鱼养殖等休闲观赏渔业。建设水产品精深加工园区、物流中心以及大型专业化水产品批发市场,大力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培育一批水产品加工出口龙头企业,做强做大水产品加工出口业。突出抓好水产品质量标准和质量监督检测建设,开展无公害水产品、绿色食品等质量认证,创建水产品知名品牌。构建养殖、捕捞、加工出口、物流、休闲观赏渔业等产业链完整的现代渔业产业体系,打响“中国南海渔都”和“中国蚝都”品牌,建设南中国海重要的海洋渔业基地。

  (七)积极培育滨海清洁能源产业。以阳江核电、海上风能等项目为重点,集聚新能源制造企业、科研机构和服务机构,实现能源工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动天然气热电冷联供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探索开展海洋能发电和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建设。配合省实施核电站海水循环冷却改造规模化示范工程。着力推进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提高电力调峰调频能力。加快推进超高压、特高压电网建设,提高电网输送能力,为核电、风电等项目的电网接入提供支撑,构筑广东重要的滨海清洁能源基地。

  (八)加速发展海洋交通服务业。统筹港口与航运业的开发,积极培育引进航运公司,加快以阳江港为中心的综合运输网建设,打造多式联运体系,推动“水水中转”、“水陆中转”、“铁水中转”发展,提高海洋综合运输能力。加强专业化运输系统建设,完善集装箱运输系统和能源运输系统,加快开通集装箱定期航班。改造提升传统物流业,积极培育专业化物流企业,鼓励物流量大的制造业“主辅分离”,实行物流业务外包,扶持壮大第三方物流。积极推广物联网技术,大力推进射频识别、多维条码、卫星定位系统、货物跟踪等信息技术应用,进一步提高航运物流服务水平,建设东接珠三角、西联北部湾的物流枢纽。

  (九)繁荣发展海洋文化。组织开展南海文化资源调查、整理和研究,探索建立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区和海洋文化生态保护区,推动建立海洋历史文化遗址公园。加快建设广东海洋历史博物馆,加大“南海I号”的考古发掘与保护工作力度,运用多媒体技术手段丰富展示形式,努力提升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陈列展示水平。策划歌剧、舞剧等大型专题文艺演出活动,精心制作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宣传电视片,主动参与海上丝绸之路(广东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打响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品牌。围绕“南海I号”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园,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文化博览会展等文化产业项目。积极开发海洋生物标本、船模、珊瑚、贝类制品等具有海洋文化特色的旅游产品和民间工艺品。用现代手段传承沿海疍家婚俗表演、咸水歌等传统渔家文化,办好南海开渔节、休渔放生节、国际风筝节及旅游文化节等海洋民俗活动和节庆活动,彰显“人无我有,积淀厚重”的阳江海洋文化特色,全力打造南粤海洋文化传承地。

  三、实施科技兴海战略

  (十)构建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建设市内科技创新工作平台,建立服务海洋产业技术创新的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公共检测中心。加强科研成果转移交易平台建设,促进高新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引导企业走产、学、研一体化道路,鼓励涉海企业和海洋科研机构成立技术产业创新战略联盟,组织开展海洋科技攻关,建设一批海洋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示范基地,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科技创新成果。引导涉海企业建立高水平自主研发机构,加强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等领域的研究开发,支持企业依靠科技力量加强技术改造。落实科技创新和人才扶持激励政策,建设一批涉海专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积极培养引进海洋产业高尖端人才及团队。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在阳江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开设海洋相关学科,建设应用型海洋人才培育基地。积极推进海洋信息化建设,建设电子信息网络,打造“数字阳江”和“创造阳江”。

  (十一)打造海洋科技产业聚集区。围绕发展海洋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实施资源招商、项目招商和产业链招商,鼓励和支持投资海洋科技产业。加快建设海洋低碳经济产业示范基地和海洋原良种保育基地,支持南美白对虾亲本核心技术引进项目。加大项目用地、税收优惠等方面扶持力度,在海陵湾设立广东阳江海洋经济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国家南海海洋生物技术工程中心阳江分中心和海洋科技产业示范基地,吸引成长型海洋科技企业入驻,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海洋科技产业,打造海洋科技产业聚集区。

  四、强化海洋生态建设

  (十二)推进海洋污染防治。加强海岸带的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海洋经济发展规模、发展速度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妥善处理好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深入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实行更为严格的节能与环境准入标准,强化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和临海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逐步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产能。加强海洋环境敏感区、陆源入海排污和临海重大项目监视监测,推动海陆环境同治。加强海水养殖业的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养殖规模与结构,控制养殖业污染。加强对海洋倾废、船舶污染和港口的环境管理,增强船舶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实行海洋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责任制,将海洋环境保护纳入沿海各级政府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范围。

  (十三)建设海洋生态示范区。以建设生态海洋、和谐海洋为目标,提高海洋和海岸带生态系统保护水平,推进南鹏列岛海洋牧场、阳东头芦排人工鱼礁、南鹏列岛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阳江浅海海洋生态市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开展贝藻类等海洋生物固碳试点工作,建设海洋碳汇渔业示范基地,打造蓝色碳汇功能区。强化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推进南鹏岛整治修复与保护项目,加强海岸、防护林带、红树林、海岛等生态系统维护,严禁非法采砂,促进海洋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保护和涵养近海渔业资源,控制近海捕捞强度,加强重要海洋生物繁殖场、索饵场、洄游通道和栖息地保护,严格执行南海伏季休渔制度,坚决打击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破坏海洋生物资源行为。

  五、优化发展环境

  (十四)完善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筑城际立体交通和城郊便捷交通网络,推动阳江合山机场扩建,加快阳江港与阳春、云浮铁路线对接,拉动港口物流。加强阳江港与珠三角港口群及粤西港口的协调建设,着力推进海陵湾吉树港区、丰头港区“一湾两港区”建设,完善港口配套设施,合理布局加工服务基地。整治非法占用公共航道的养殖行为,优化港口通航环境,加快公用出海航道、防波堤和锚地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推进集装箱、油气化工、矿石、煤炭等专业化泊位建设,加快阳江港大吨位深水码头泊位建设,规划建设万吨级以上泊位12个,新增港口吞吐能力1500万吨。推进跨港大桥建设和10万吨级航道疏浚、跨海大桥、疏港大道、疏港铁路工程的立项上马,提高港口集疏运能力。加快临港物流基地建设,规划建设阳江港物流园区,推进阳江保税物流中心以及五金刀剪、汽车、建材、烟草、成品油、天然气等物流仓储项目建设,规划布点大型煤炭及矿产中转基地。

  (十五)健全财政税收扶持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给予资金支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相关部门各类涉海专项资金要优先安排我市纳入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的项目。各沿海县(区)要统筹财力,切实加大对本地海洋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除国家限制的领域外,海洋开发项目一律对民间资本开放。对海洋产业中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推荐符合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纳入国家发改委和税务总局试点物流企业名单,落实国家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对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照税收管理权限经批准后给予减免。落实国家有关渔业以及国家风力发电增值税优惠政策。

  (十六)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推动体制创新,改善投融资环境,探索构建海洋经济发展的投融资平台。创新五大商业银行投融资机制,支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改革,组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服务组织,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积极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项目贷款,鼓励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投向,创新信贷产品,提高海洋产业贷款比重,加大对海洋经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信贷资金投放力度,开展船舶、应收账款、海域及海岛使用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推动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与风险投资、股权投资、担保机构等建立战略合作,发展海洋投贷联盟,开展海洋产业保险。支持涉海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涉海企业在境内外发行股票上市融资。

  (十七)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原则,认真编制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海岛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等,集中集约开发利用海域及海岛资源,统筹好吉树港、西面前海、江城南岸集中集约用海区。开展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试点,积极推动海域使用权流转,实施以海域使用权手续直接进入规划、报建、验收程序的海域使用直通车制度,推进海域资源优化配置。发挥围填海计划调控作用,围填海指标重点保障产业政策鼓励发展项目、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建设项目、重大涉海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民生项目。推进海岛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加强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管理,探索以旅游度假为主要功能的无居民海岛整体开发。实施海域使用动态监测,开展重点海域使用专项治理,建立健全违法用海责任追究制度。

  (十八)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海洋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及信息发布综合服务体系和应急指挥体系,加强海洋与渔业“三合一”实验室、海洋环境监测站辐射监测实验室和渔政应急值班室建设,建立海洋灾害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加强海上搜救能力和海上救助船艇等硬件资源建设,加大千里海堤、渔船避风塘建设的投入,提高应急处理和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渔民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完善渔业安全生产通信指挥系统、渔船IC卡管理系统和渔港视频监控系统,各沿海县(区)要加大投入,争取从2012年起用两年时间建成辖区内渔港的监控系统和海洋灾害天气预警系统。加强养殖协会、捕捞专业合作社建设,发挥其协调服务功能。开展沿海渔民转产就业工程,建立休(禁)渔期渔民补偿机制,落实配套资金推进政策性渔业保险。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强化渔药、饲料及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实行水产品生产全程监控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进水产技术推广与病害防治咨询网络平台建设。实施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定期发布海洋经济相关信息。

  六、加强组织领导

  (十九)建立领导体制。把建设海洋经济强市作为全市的重点工作,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建设海洋经济强市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海洋经济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的协调以及政策措施的督促落实,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配合协调的管理体系。各沿海县(区)要加快建立完善相应的领导机制,制定实施意见,形成全市上下共同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十)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协调的责任分工体系,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具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抓好组织推动、规划协调、产业研究、政策实施、行业监测、项目调度等方面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强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二十一)完善考核机制。建立海洋开发决策专家咨询和海洋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机制,健全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制定科学高效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将发展海洋经济纳入沿海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工作考核范围,切实加强督促检查。

  (二十二)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建设海洋经济强市的重要性,增强全社会的海洋经济意识、海洋国土意识、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和海洋管理意识,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建设海洋经济强市的积极性,提高开发保护海洋的自觉性,为加快海洋经济强市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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